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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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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要求,需要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委托南京万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台升降作业平台、50台登车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现根据《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台升降作业平台、50台登车桥项目》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济南市济阳县济阳街道经二路气象局北邻(强力升降机械公司院内第二车间),新建了年产120台升降作业平台、50台登车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2017 年9月委托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台升降作业平台、50台登车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济阳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9 月对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济阳环报告表[2017]202 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占比8.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动。主要变化为:
1、喷塑粉尘处理工艺变更为自带滤筒除尘后再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
2、固化烘干废气处理工艺变更为活性炭吸附及过滤棉过滤+UV光解处理。
3、喷塑废气与固化烘干废气改为共用一根15m的排气筒。
4、食堂停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焊接烟尘、喷塑粉尘以及烘干固化废气。
喷塑粉尘通过自带滤筒除尘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及过滤棉过滤+UV光解处理后与喷塑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
项目焊接在焊接车间内进行,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下脚料、焊渣、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
机加工过程产生少量机加工下角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南京万全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20台升降作业平台、50台登车桥项目》(报告编号:NVTT-2017-Y0235)的监测结果表明: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喷塑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二级标准。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1 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 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企业夜间不生产);近距离敏感点气象局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
均得到合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环评及批复未下达总量控制指标。
㈡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无废水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喷塑粉尘两日处理效率分别为71.8%、72.3%;
烘干工序挥发性有机物两日处理效率分别为64.5%、73.2%。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
项目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该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六、验收结论
1.验收总体结论
建设单位建设了环保设施,落实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在完成后续整改措施,并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前提下,验收组同意废气、废水通过验收。
2.企业后续整改事项
⑴规范危废暂存的运行管理。清理无关物品,完善相关标识及台账。
⑵完善烘干室封闭措施。
⑶规范废气采样平台、监测口设置。
3.验收监测报告表修改意见
⑴采用《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DB37/T2537-2014)校核监测数据;
⑵核实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⑶规范报告编制。
山东牛斗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8年2月 1 日
七、验收人员信息